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煤炭运销分公司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的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这是各级工会组织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的可靠保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实际需要,是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环节。为此,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煤炭运销分公司从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入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是对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做到任务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和奖惩工作联挂,实行项目进度考核。实施实事、好事和创新项目激励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完善工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对工会干部学习培训进行细化、量化,每月学习培训达到分公司工会要求的奖励100元;凡参加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学习培训、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200元,荣获优秀学员的奖励300元,学习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0元,在月度绩效考核中扣2分,并不得评为分公司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凡参加市总工会组织学习培训、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300元,荣获优秀学员的奖励400元,学习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0元,在月度绩效考核中扣3分,并不得推荐为集团公司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凡参加省总工会组织学习培训、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400元,荣获优秀学员的奖励500元,学习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罚款400元,并在月度绩效考核中扣4分;凡参加全总工会组织学习培训、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奖励500元,荣获优秀学员的奖励600元,学习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罚款500元,并在月度绩效考核中扣5分。
三是深化职工小家竞赛考核,对职工小家进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讲评。季度讲评分区域第一名颁发流动红旗,奖励500元。
考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健全,使公司工会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并在企业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王新民)
(责任编辑 创争网 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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