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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屠宰行业发展 推进放心肉工程的思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7 (阅读次数: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肉品来源,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承担着服务“三农”、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产业功能和社会责任。为引导我区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有效的政策和保障措施,近期,区商务局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调研,现将将具体情况综述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贵池区于1996年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厂)一个,坐落在秋江办事处梅里工业园内,主要承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2008年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生猪3.7万余头,2009年至今屠宰生猪近1.3万头,全年预计屠宰生猪4.5万头,定点屠宰场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检出的病害猪及产品都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肉品安全和放心消费。同时,贵池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求,以及贵池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使得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健康有序地展开,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上市现象得到遏制,保证了上市猪肉的安全、放心,生猪市场流通秩序得到了全面的规范。

  自从贵池区实施定点屠宰管理以来,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肉品质量显著提高。定点屠宰厂出厂的生猪产品全部经过检疫检验合格,既保证了鲜肉的市场供应,又有效地遏制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现象,保证了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二是大幅度增加地方财税收入。有效遏制了生猪私屠滥宰和偷税逃税现象。三是减少因私屠滥宰造成周边的噪音和废水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四是推动了贵池区畜产品加工和肉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 主要经验与做法

  1、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贵池区政府成立贵池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农业、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环保、卫生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贵池区商务局具体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由贵池区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负责生猪屠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贵池区政府对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非常重视,相应出台了屠宰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纪要等一系列文件。并建立了屠宰执法大队。如贵池区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主要是负责生猪屠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抓好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和设施建设。贵池区原有西门、池口、里山三个手工屠宰厂,这些厂均采用原始手工屠宰,设施落后、卫生条件极差,肉品卫生质量很难保障。为改变这一现象,2005年7月份,由区政府牵头成立屠宰厂整治领导小组,9月中旬强行关闭了西门、池口屠宰厂,扶持启动了祺岭机械化屠宰厂。2006年6月份经政府批准,继续关闭了里山屠宰厂,于今上市生猪肉品全部由祺岭公司机械化屠宰厂屠宰。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目标管理,屠宰执法与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使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放心肉”工程见到实效,老百姓真正吃上“放心肉”。为此,商务局对屠宰稽查大队实行了垂直领导,委派一名科长兼任大队长,并建立健全了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加强执法队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办案技能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激发队员爱岗敬业、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精神。同时,建立起激励机制,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在这一新举措的带动下,屠宰执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屠宰执法大队集中力量,对违法窝点进行有效布控,使私屠滥宰行为得到控制;二是集中力量对上市的私屠滥宰肉产品进行检查,实施重点整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的嚣张气焰。通过查、堵、控相结合的办法,市场上销售白板肉的情况大幅度减少;三是对屠宰场的内部各环节实行现场执法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病害肉出场。

  4、 强化屠宰场内部管理,保证肉品质量,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满意肉”。祺岭生猪定点屠宰场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场内各部门、各环节推行三定,即:定工作职责、定工作标准、定奖惩细则。二是在宰杀、运输环节上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细化肉品质量标准,实行肉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并保证出厂的肉品都是合格的“放心肉”。

  5、建立了生猪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为确保肉食品追溯率达到100%,保障全区人民食肉安全,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台帐管理制度。屠宰场从收购生猪到屠宰批发销售记载齐全,白肉流入时要检查胴体的检疫印章和定点屠宰印章,并检查白肉检验单和肉品出厂单。查验货证是否相符,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1家,仅仅只能覆盖城区市场,而且乡镇没有生猪定点屠宰场,但有的乡镇又自行屠宰、分散经营,导致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很难。农村私屠病猪肉上市时有发生,农村猪肉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2、市场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市场监管意识不强。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工商、卫生、农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巡查。但我区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如对零散摊位、流动街贩的经营者只靠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根本无法制止;对学校和企业食堂、宾馆、饭店所购进的肉食品无法进行肉源落实和查处等。

  3、执法工作难度较大。一方面社会对定点屠宰管理认识不深。屠宰经营户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受利益驱使,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存在着逃避检疫检验、偷漏税费,不服从、不支持执法查处,甚至以各种刁难、辱骂、恐吓威胁执法人员的现象;部分养猪户认为定点屠宰既不方便,又加重负担,对执法检查私屠滥宰的做法不理解,抵触情绪大。另一方面执法队伍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经费不足。虽然我区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稽查大队,但执法人员没有配备统一的着装和必要的取证器具,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4、经费严重不足。贵池区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于1998年4月份经原贵池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费自收自支,职能是:在商务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市行政区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稽查大队的经费是靠政府给政策收费(每头猪8元),相当有限,连大队执法人员的正常工资都难以兑现;而且多年来政府未投一分钱,大队又无办公场所,执法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执法装备,这些都将严重制约着屠宰执法活动的开展。

  四、意见和建议

  贵池区生猪屠宰工作表现出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应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应齐心协力把杜绝私屠滥宰,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

  1、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生猪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销售管理工作,事关老百姓食肉安全的问题,是“天大的事”,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好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要指导、检查、督促区及各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工作,帮助区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生猪屠宰工作的统一步署,组织协调、监管、牵头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违规私宰滥宰现象进行打击查处,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销售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顺利实施。

  2、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目前,屠宰主要存在两大现象:一种是定点屠宰(规范屠宰);另一种是非法屠宰(私屠滥宰)。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建议:一是开展重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去年,我局在殷汇、马衙、牛头山、江口等镇街开展了调研,从调研来看,这些镇街有必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为此,建议区政府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在这些地方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辐射各个乡镇;二是积极推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划定农村屠工区域管理,实行农村屠工资格培训、证书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屠工的屠宰管理,尤其是加强对非定点屠宰乡镇屠工的管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农村屠工和广大群众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教育,严禁农村屠工跨区域屠宰和销售猪肉产品行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重要性的认识。

  3、加强肉品市场整治和整顿。一是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祺岭生猪定点屠宰厂应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驻厂实施检疫工作必需的条件,理顺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的关系,保证出厂肉品检疫率100%,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生猪凭“三证一标”证明屠宰、生猪产品凭检疫证明及验讫印章出售、运输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严格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暴力抗拒执法行为。针对贵池区存在的少数私屠滥宰、抗拒执法等现象,各有关部门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出发,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私宰窝点,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经营者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者,要依法严惩,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执法顺利实施,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4、加强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抓源头管理。按照国家有关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从屠宰管理工作的源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抓起,切实地要求定点屠宰场抓好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二是抓食堂饭店。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等公共用餐场所要从保障在校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购买有问题猪肉,只要把好“供”和“购”两个方面,一定能够降低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和宾馆饭店的用肉安全隐患。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定点屠宰场应具备有经验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的屠宰技术人员的要求,有计划地举办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认证真正把我区肉品检验人员队伍建立起来。针对现有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件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5、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需要农业、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工作。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池区商务局的职能是管好屠宰环节,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肉品检验规程进行生产、检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贵池区畜禽屠宰管理稽查大队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生猪私屠滥宰行为。贵池区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的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贵池区工商局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与处罚,实行可追溯监管,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贵池区卫生局负责餐饮等消费环节的整治,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定点屠宰的肉品行为。贵池区畜牧局负责生猪生产环节及进厂宰杀前的检疫、杀后的检验工作,认真做好瘦肉精的每批必验工作。贵池区商务要局做好肉品安全管理的综治监督和组织协调,加强肉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开展肉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肉品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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