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企业年金制度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对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将起到重要作用。最新国内·国际金融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
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企业形成长效人才机制,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并可积累资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查阅最全面的金融信息和最有价值的金融资源请登陆中国金融资源总库
建立企业年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基金完全积累,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或按月领取年金待遇。为了体现国家的鼓励政策,在东北3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和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和单位,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4%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已经给予了税收优惠。 加强基金监管,进行规范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是一种长期积累的资金,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市场化管理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此,必须加强基金监管,进行规范运营。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管理主体,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企业年金理事会承担受托人外,其他管理主体全部是具有资格的市场主体。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有关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程序,国家有关部门将出台专门的规定。已经开展企业年金管理的机构,要按规定申报和登记,提交资质证明和管理运营计划,接受资格和能力审查;未经国家认定的管理运营机构应逐步退出企业年金市场。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业务,要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企业年金管理主体较多,确定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合理界定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明确有关主体参与服务的运作规则是实施规范管理的基础。我国企业年金管理以信托型为基本模式,吸取公司型和信托型优点,采用包容契约型产品的办法,采取两种管理模式:由受托人担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的部分委托模式;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全部委托模式。两种管理模式中,为严格保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都必须将基金委托托管人保管。 促进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要求各管理运营机构不断提升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竞争。银行、信托、基金、证券、保险和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机构,按各自职责和角色,都可作为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主体,提供相关业务的专业化和高质量服务。从银行业看,商业银行可以提供账户管理和托管服务。从证券业看,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可以成为投资管理人。从信托业看,信托公司可以从事受托、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业务。从保险业来说,保险公司主要是寿险公司有着多方面的优势,可以成为企业年金管理的良好载体和竞争主体。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规定,市场开放之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也可参与市场竞争。国内各类管理运营机构应抓住有利时机,全面提高市场营销、研究开发、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技术水平,促进金融创新,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业务发展规划,从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和电子系统上加强力量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创新产品供投资者选择。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授权控制系统、防火墙制度等内部控制机制、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综合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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