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创争办关于对“全国学习型组织候选标兵单位和知识型职工候选标兵”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全国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创争办字[2005]6号)要求,“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对各地申报推荐的典型进行了初评,评选出“全国学习型组织候选标兵单位和知识型职工候选标兵”各20个(名)。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日期:2005年10月16日-10月22日 联系电话:010-68592409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全总宣教部
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邮编: 100865
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5年10月15日
相关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