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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湖北省总工会、省文明办等9家湖北省创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决定,武汉市武昌区院作为湖北省检察系统唯一入选单位,被评为湖北省“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创争活动中,武昌区院坚持“三高”定位,努力强化创争之本:即高起点规划,构筑创建框架,高标准定位,着力提高能力,高要求完成,务求取得实效。并通过更新学习理念,激活内动力,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约束力,创造学习条件,加大推动力来丰富创争活动内涵,积极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团队学习,不断完善学习机制,丰富学习平台,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坚持用思想进步来衡量学习深度,用工作创新发展来检验学习力度,用检察文化的培育来扩展学习广度,通过全力建设一支具有精深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队伍,从而带动检察工作蓬勃发展。
该院连续2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3届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6年被评为市先进检察院;先后获得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武汉市第三届“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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