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举行 赣州获荣誉称号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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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南昌举行,表彰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县城、城区),以及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总结交流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
江西省省委书记苏荣,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刘上洋等出席会议并颁奖。苏荣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平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彭光华出席。
会议表彰了赣州市等6个 “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和大余县等12个“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县城(城区)”。赣州市还有全南县、会昌县荣获“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称号;南康市龙岭镇、大余县新城镇、崇义县铅厂镇等21个村镇荣获“江西省第三届文明村镇”称号;章贡区南外街道蔚蓝半岛社区、南康市蓉江街道泰西路社区、瑞金市象湖镇绵江社区3个社区荣获“江西省文明社区”称号;赣州市市政中心、赣南日报社、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71个单位荣获“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赣州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瑞金叶坪红色旅游区荣获“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
王平在会上作了题为《抓创建促发展,着力建设和谐文明、宜居宜业新赣州》的典型发言,介绍赣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成功经验。他说,赣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促进赣州经济社会追赶与跨越、建设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落实高位推动,凝聚创建合力;坚持把创建成果惠及全体市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坚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创建的核心和根本,创新精神文化活动方式和手段,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有力保障,注重建章立制,巩固发展创建成果。
王平说,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赣州在获得省级文明城市这一荣誉称号之后,将举全市之力,在中心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我们将把创建工作与赣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赣州的地域历史文化结合起来,与特大城市、低碳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不懈抓创建,永不松劲促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加速赣州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为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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