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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02 (阅读次数:
  5月21日,重庆市荣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县人大机关支部书记吕玉珊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程福财,常务副主任陈晓梅、副主任杜德辉、邓启才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专题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使与会人员充分理解了“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会上,程福财主任就人大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使人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构建完善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体系,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着力推进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扩大宣传。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人大系统干部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颁布的重大意义,使人大干部了解干部选拔工作中的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实施机关和部门,促使人大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

  会后,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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