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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7-28 (阅读次数:

      为了适应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提高福建省综合竞争力,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福建省总工会、省委文明办、省计委、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及重要意义

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坚持从厦门的市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突飞猛进,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抓住机遇,乘势发展,就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工人阶级始终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开展"创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三个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开展"创争"活动,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反映了职工群众学习发展的迫切愿望,代表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工人阶级要不断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规范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日益进步的技术技能武装自己,努力成为艰苦创业、勤奋学习和开拓创新的模范,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的总体目标及实现途径

   "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的职工队伍。

   通过创争活动,我市三年内80%企事业单位建立学习型组织 ,知识型职工面达60%;市级以上先进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都要达到学习型组织的标准;建立200个职工素质培训基地,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职工达80万人(次);10万职工参加继续教育;500名职工获得区以上自学成才奖;实现10万技术工人技术升一级,10万职工拥有第二技能,新增技师800名;60%区、产业工会建立职工技能人才库;1万职工参与创造学知识普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创造达100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创建下列学习平台:

   1、以主题教育活动和职业道德建设为载体,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要在广大职工中深入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创全国文明城开展首届企业文化节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厦门市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学习宣传评选活动,加强职工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诚信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创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

   2、以传统的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为载体,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读书自学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职工获取知识、提高技能、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要在新形势下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的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的形式,拓宽读书活动的领域,将读书自学与职工素质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励更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引导职工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

   3、以厦门市职工技术比武为平台,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载体,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素质。要面向基层,立足班组,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通过每年一次职工技术比武,广泛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使更多的职工成为技术能手、技术明星、技术状元,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4、以职工培训为载体,提高职工团队的创新能力。要充分利用女职工周末学校、企业内训组织等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进一步整合包括工会教育培训资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的力度。要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创新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要通过人才引进与外围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学成才相结合,岗位轮训与素质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千方百计为提高职工素质搭建学习平台,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5、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提升建家的"知识"内涵。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之家"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通过建家活动,进一步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文化需求,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建家的内容和形式,提高"职工之家"的科学与文化内涵,满足职工多样化要求,增强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6、以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提升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按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的要求,办好厦门首届企业文化节,将企业文化作为特区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精神培育、企业形象塑造,强化组织的共同理念、共同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通过文化活动,建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产品形象、职工群体形象,增强职工的形象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为提升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的人文根基。

   7、以班组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的学习细胞。班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职工群众生产经营、工作学习最直接的活动场所。要立足班组,以人为本,通过班组工作的效能考核、竞聘上岗,激励职工自觉、主动地学习;通过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竞赛活动,通过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生产经营活动,引导职工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和应用新知识,着力在一线职工中培养一大批技能型人才。

   三、活动的基本条件和任务要求

   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环境,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

   4、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实现员工管理从制度管理到自我管理到自主管理的飞跃。

   5、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使学习力成为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7、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

   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是:
   1、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知识同步提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学习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团队学习中发挥骨干作用。

   3、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学以致用,自学成才。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较佳业绩并有创造性的贡献。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分工协作

   1、加强领导。我市成立由厦门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市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市交通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工商联主管领导组成"全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指导协调办公室(见附件)。具体实施"创争"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信息和经验交流,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厦门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将原"全市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全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的评审认定工作,负责推荐全省、全国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候选人参评工作。

   2、建立机制。创争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制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工会要加大源头参与管理的力度,从规划的制定、阵地建设、经费使用,到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努力实现全程参与。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

   3、培育典型。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和规律,不断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通过典型引路来推进、深化创争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做好典型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全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成绩特别突出的20个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2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进行表彰。

   4、加强协作。各主办单位要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要将"创争"活动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起来,将提高职工素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要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估,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职成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大力传播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

   各级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职责,协同各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群众精神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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