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根据全总《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总工发 [2004]2号)的决定,省总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各地、各单位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点,教育和引导职工建立共同愿景,形成团队学习,改善心智模式,提高系统思考,实现自我超越,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营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运行机制,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条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 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争取用5年时间,推动全省已建立会组织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面达到60%以上,建设30000个以上学习型班组。
三、开展“创争”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 宣传启动阶段 (2004 年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普及理论,使“创争”活动深入人心。省总今年将“ 创争”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列入考核,并开展培训教育、知识竞赛、典型试点等活动,各市、县 (区)和产业要全面启动,制订规划,精心部署,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试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开展活动的单位达到10%。
(二) 全面推进阶段 ( 2005-06 年 )。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争取每年增加 20% 的单位启动。省总将联合省文明办等单位,制订“创争”活动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标兵的基本条件,命名、表彰“创争”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适当时候组织研讨或座谈交流。
(三) 总结发展阶段 (2007 年以后 ) 。系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创争”活动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的规律和特点,使“创争”活动走上制 度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
四、开展“创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我省将在原“广东省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基础上,成立由省总工会、省文明办、省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外经委、省工商联等单位组成的“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创争”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评审认定工作,省总工会宣教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逐步建立完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如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创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将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称号。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与规划,2004年内,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各产业工会、省属各集团公司工会,都要牵头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并指定有关部门和干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要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必要的激励机制,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具体规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 二 ) 把握实质,切入要点。
要认真把握创建学习型企业的基本特点和本质内涵。它要求企业全体成员全身心投入并具备学习动力、学习毅力和学习能力的三要求;要让成员在学习中感受到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要求,体会到工作中的生命意义; 要通过学习创造能量,把学习转化为创造力。计划的制订、内容的确定,载体的选择都要围绕上述要求进行和展开,否则就偏离了方向。要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争创学习型班组和提高职工素质上来。创建学习型企业是大局和前提 , 创建学习型班组是提高职工创造力的主要阵地。要帮助和指导班组成为学习的团体,把学习与岗位创新、岗位成才结合起来,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以激发每位员工的学习力,形成班组集体的创造力。
( 三 )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进措施上要坚持因地因企因时制宜的原则,根据企业性质、企业规模、行业要求、职工水平等不同层次和特点,提倡多样化,注重实效性。在学习形式上倡导多样性,既可以条块结合,明确对象和专题,也可以开展诸如培训性质、交流性质、讲座性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学习的内容上注重层次性,分别不同对象和要求,确定为适应岗位而学,为更新知识再上层次而学,为追求个人的发展而学等不同的学习内容。在培训对象上坚持全员性,用制度保证企业全员、全过程的接受学习和培训。在学习方法上鼓励创造性,通过组织兴趣小组,开展学习知识竞赛、学习交流,举办成果展览等形式启发职工学习的兴趣,形成学习快乐、快乐学习的文化氛围,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共享知识的魅力。
( 四 ) 有机结合,综合推进。
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民教育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认真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白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要切实与工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相结合,打造提高职工素质平台,鼓励职工精一、会二、学三,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岗位练兵、素质达标等活动,提高职工竞争能力自要在“创争”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要把“创争”活动与女职工特殊保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维护、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再培训再就业等工作相融合,提高这类职工群体的自身素质,增强其自我维权的能力。
( 五 ) 加强协调,示范先行。
各级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紧抓好。各级工会尤其是工会领导机关在“创争”活动中要率先垂范,努力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争当知识型工会干部。要在全省工会干部中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建立多层次的工会团队学习体系,建立健全激励、保障制度,形成求学参学的浓郁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水平高、履职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工会干部队伍。在“创争” 活动中,要用心用脑学习、用心用脑思考、用心用脑干事,贵在学习,重在思考,落在干事,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在“创争”活动中,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广东特点的工会工作的新路子;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会工作的规律和途径;探索既敢于又善于维护职工尤其是外来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为我省工会工作开创新局面、争当排头兵服务。
( 六 ) 培育典型 , 总结宣传。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深入基层 , 善于发现、培养有说服力与普遍指导意义的各类典型,以典型打开工作局面。我省将评选出“学习型组织”先进集体和“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创争经验,形成地区、行业分布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总结“创争”活动的基本规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学习典型经验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结合起来,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 “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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