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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级工会宣传《劳动合同法》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叶小钟 发布时间:2007-12-09 (阅读次数:

    本报讯  12月5日,广东省总工会和全省140多个市总、县总等三级工会联动,与省普法办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汤维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调整发展思路,遵守法律,尊重劳动。

    对广东省总工会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汤维英提出5个必须:《劳动合同法》必须实施不能规避,劳动者的权益必须依法维护,企业必须调整发展思路,工会必须与劳动部门密切配合,劳动者必须提高自身素质。

    汤维英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意义。举办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正是为了让更多职工了解《劳动合同法》,从而促进它的顺利实施。

    汤维英指出,近期有个别用人单位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将正常劳动用工转为劳务用工,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与大批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广东省各级领导机关、社会各方面及媒体的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紧密配合,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置。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关规定,企业诸如工龄“归零”、“劝辞”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将得不偿失。

    汤维英同时呼吁广大农民工,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靠政府部门及工会组织,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及时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大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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