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检察院当选湖北省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
本报武汉1月4日电(记者梁晓亮 通讯员张汉舟 李梅) 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首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表彰会上,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荣获“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称号。据悉,这是湖北省政法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汉阳区检察院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建立了内部局域网和电子阅览室,还创办《学习与超越》杂志让干警交流提高,注重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检察文化建设以及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s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