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好要求”促“创建”活动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8-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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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的创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积极性,“创建”活动的实效性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据统计,全省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已超过8000家。 2005年,省总工会对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争议调处等影响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表明: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着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职工在收入分配中处于被动地位、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偏低、劳动安全卫生得不到有效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得不到落实等5个方面突出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2006年初,三方协商会议明确提出以劳动就业好、收入分配好、社会保障好、安全健康好、民主管理好为主题,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并着手制定“创建”标准、活动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五好”的具体要求融入到“创建”标准中,不仅丰富了标准的内容,同时也为“创建”活动的达标、评选工作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评价依据。目前,全省各地三方组织均已作出相应的“创建”活动安排,省直产业和大型企业已经成为“创建”活动的主体,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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