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总工会联合6家政府部门共同出台了加强该市职工技术素质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企业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员不少于20%,同时,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其中60%以上应用于技术工人培训,形成职工技能正常成长通道。 据调查,景德镇市技术职工总量不足、整体素质较低、结构失调等问题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景德镇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基层单位尽快缓解技术职工供求失衡的矛盾,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初、中级与高级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45∶15,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初级工为主体、中级工为骨干、高技能人才为龙头的技术工人队伍。 据介绍,景德镇市将从构建培训体系,完善激励政策两方面打造高素质的技术职工队伍,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建立“教学车间”、“教学工厂”。对经培训获得技术技能职业资格人员,给予一定培训和鉴定补贴。 建立技术工人岗位津贴制度和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对聘任的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建立相应的技术等级津贴。引导企业在关键工种和岗位建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带头人的作用。重视在这些带头人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等,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在完善技术工人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上注意向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倾斜。 建立职工发明、革新成果申报制。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鼓励取得中、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经过学历教育获取中专、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证书;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获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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