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中 共 宁 夏 回 族 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 共 宁 夏 回 族 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文 明 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经 济 委 员 会 文件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工 商 联
宁工字 [2004]49 号
各市、县 ( 区 ) 总工会、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国资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联,各产业 ( 厅局 ) 、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是加快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现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2、自治区“创争”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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