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宁夏“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在银川联合举行表彰会,表彰自治区“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
表彰会上,自治区工商局12315申诉指挥中心等10个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银川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兴庆二大队等11家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被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刘焕军等10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和张文杰等1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被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盐池县供水公司安装维修队等10个学习型标兵班组被授予“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称号。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总工会主席陶源出席了表彰会。自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钊强调,推动“创争”活动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宁夏各级工会组织首先要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要由国有单位向非国有单位拓展,由企业向事业单位延伸,由产业工人向农民工群体辐射。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都要把开展“创争”活动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凡是开展“创争”活动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企业,职工都要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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