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关 |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9-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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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施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项政策,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同时从5个方面严格界定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严格把关就业补贴发放。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负责人介绍,这9项政策是深圳未来3年就业政策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方面,新政策都作了较大程度的调整。 过去深圳的政策规定,失业3年以上的人员就可申请为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包括很多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中有部分人对待遇不高、条件一般的岗位不愿意接受,或者是本身家庭条件好不愿意参加工作等等,这些人一旦申请为困难失业人员,也在接受国家的补贴,为此社会上争议很多。还有一部分“4050”的困难失业人员本身并不是很困难,比如有人通过前期炒股等各种形式已经积累了部分资金,本身不愿工作赋闲在家,他们也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等方式,获得了国家补贴。 为改变这种情况,深圳出台的《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取消了失业三年即可认定为失业人员这一项,从失业年龄、失业条件等5个方面重新作了认定规定。而且,一旦被认定为困难失业人员,就必须到所属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社区窗口登记主动求职,每季度到社区劳动保障窗口接受就业指导不少于一次,连续两次未主动到劳动保障窗口接受就业指导的;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推荐、不服从安排就业的;上岗后无正当理由辞工的;向劳动部门提供虚假信息的;认定后不办理就业登记又续交社保的,均将不再被认定为困难失业人员。 过去,对于困难失业人员,深圳多是在生活层面上给予补贴,而现在转为在政策上给予更多优惠。对于随岗培训、定向培训的人员,培训后就业率越高,政府支付的补贴越高。 据了解,通过这9项措施,深圳在失业人员就业扶持、就业援助、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项目进一步增多。其中,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不仅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系列服务,其个人小额贷款也从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了3万元。一些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只要参加见习培训,就可以获得培训补贴,其中的创业者同样可获得小额贷款。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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