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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总工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4 (阅读次数: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按照全国总工会建设“职工书屋”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营造广大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一)建设对象。“职工书屋”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

  (二)建设目标。根据全总要求和上海职工总数,本市将在3年内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120个,5年内自建“职工书屋”1880个(含示范点)。其中,2008年将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自建“职工书屋”400个(含示范点)。为确保年内完成建立400个“职工书屋”(含示范点40个)的建设目标,除示范点外,今年,各区县总工会要自建10家“职工书屋”,局(产业)工会要自建2-5家“职工书屋”。

  (三)建设标准。“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申报,经市总主席办公会审核同意后,统一挂牌命名,并赠送一定价值的书刊和设备。

  自建“职工书屋”建设标准:藏书量20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应配备工作人员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自建“职工书屋”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要求自行挂牌,报市总工会备案;自行制作“职工书屋”铭牌(标准参见附件4,视场地大小,可按比例缩小,材料也可自行选择),自建单位落款署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职工书屋”示范点要重点依托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以及经济园区、民工公寓、重点工程建筑工地以及农民工较集中且有影响的单位。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建立首批40个“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阅览室)等阵地作用,逐步推进,实现到2010年建设120个“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量力而行,合力推进。根据全总要求,结合上海工会实际,要按照市总示范扶持一点,市总协调社会各方支援一点,向上海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申请一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相应支持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资金和书籍,用于“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充分挖掘区域、行业内部各方资源,发挥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量力而行,合力推进”的原则,筹措资金、书刊和设备,自建“职工书屋”,确保“职工书屋”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坚持夯实基础,有效推进。市总工会将建立“职工书屋”工作档案,逐步完善书屋功能定位,明确服务对象、内容和职责,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使用效益。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逐步建立健全“职工书屋”的借阅制度、图书增补、设备更新以及职工志愿者管理制度。借助读书活动和“创争”活动等工作抓手,通过开展书评、读书讲座、读书沙龙、星级书屋评比等活动,引导职工“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努力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根据不同职工群体要求和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工作特点,对“职工书屋”管理要因人、因地、因企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建立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职工书屋”,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针对不同企业员工,主动送书进单位,为企业职工提供精神食粮。建立在经济园区的“职工书屋”,要逐步实行会员制、网络化管理,创新阅读方式,拓展阅读途径,最大限度发挥经济园区职工书屋的功能。建立在建筑工地的“职工书屋”,要提供通俗易懂的读物,开展小型、灵活、便捷的读书活动。同时,加强流动书屋的管理,努力做到职工书屋规范有序、健康有效地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职工书屋”建设,是工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创争”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精心筹划,整合资源,力争把“职工书屋”打造成内聚人气、外树形象的职工文化品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职工书屋”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既便利职工,又长期发挥效益,在实行会员制、网络化管理、图书资源共享、流动服务、更新改造和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形成具有工会特色、可持续发展的“职工书屋”管理运行模式。

  (三)广泛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各级工会在“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功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把读书活动寓于“职工书屋”建设之中,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读书角、读书演讲、读书明星评比表彰等活动,吸引职工走进中心、走进书屋、走进社会课堂。同时,把“职工书屋”建设作为上海读书节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创争”活动的一项有效抓手,创新推进,健康发展,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掀起读书活动的新高潮。

  五、材料报送

  为在“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系统现有的各类图书馆(室)的阵地作用,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开展工会图书馆(室)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工会系统图书馆(室)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和自建“职工书屋”登计表(见附件3)并请于6月25日前将调查表和登计表报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联系人:赵瑞章

  联系电话(传真):021-63232646

  邮编:200002

  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308室

  E-mail:xjwtb@shzg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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