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工作意见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简称“创争”活动),是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在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创争”活动深入开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和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以增强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形成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新学习的良好氛围,促进“创争”活动全方位、广覆盖、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目标 不断扩大“创争”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率,继续在1000家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创争”活动,在10000家企事业单位中推进“创争”活动,力争到2010年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职工达到90%以上,参与“创争”活动的职工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三、工作部署 1、按照国家十部委“创争”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争”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创争”活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协力推进“创争”活动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创争”活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传递信息,努力发挥各成员单位在评选先进、宣传典型、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按照全国总工会开展“创争”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和上海市“创争”活动学习型先进标兵单位、标兵班组的抽验复查工作。要把抽验复查作为总结经验,发扬先进的过程;要根据全总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创争”活动先进集体和知识型职工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做好组队参加全国学习型班组和优秀班组长风采大赛的相关工作。 3、在市学习办的统一部署下,以《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组织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依据,认真开展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构建完备的职工教育学习培训体系,推进学习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适时举办“创争”讲坛,深化学习理念,展示优秀成果,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创争”示范精选50例》读本的示范作用,形成一批“创争”活动新的特色经验与品牌。 4、发挥“创争”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优势,从实际出发开展相应工作。教育部门要为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优惠政策,各类职工教育培训学校要为职工学习提供便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对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技能培训;市总工会要继续开展初级工商更换里(EBA)资格培训暨开放式工商管理大专教育,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各项培训,引导职工自觉学习、终身学习,不大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 5、要与市文明办、世博协调局、远程教育集团等单位联合推进《上海职工迎世博学双语三年行动计划》,推出双语教学普及读本和电视教学课件,完成培训基地的全面建设,在商业、旅游、餐饮、铁路、城市交通、邮政、电信等窗口行业全面开展培训和考核,年内计划培训20万人,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语言基础,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文明素养和文化素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机制。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参照全国和上海“创争”活动组织领导模式,建立由党委领导、工会、教育部门和文明办牵头,各方协同的“创争”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创争”活动的领导。要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各自机制,注重发挥各方优势,形成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承担“创争”活动日常的组织实施职能,积极协调联络,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创新载体,吸引职工。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要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立足企业,拓展思路,创新载体,运用员工职业生涯设计、读书明星榜、首席员工制、金牌职工评选、学习型团队建设等多种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把广大职工吸引凝聚到“创争”活动中来。 3、突出重点,形成特色。要从体现上海城市的发展特征、行业区域的地域特点以及职工队伍分布的结构特性出发,把支柱产业和“两新”组织作为“创争”活动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形成基层单位各显所长、个性鲜明、各有特色的工作态势。同时,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开展“创争”活动试点,组织更多的农民工参加到学习团队中来,不断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综合素质。 4、注重结合,体现实效。要使“创争”活动融入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工会工作全局,把“创争”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改变企业管理形态相结合,与振兴中华读书活动相结合,与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在结合中体现“创争”活动的个性特点与活力。要紧密结合各行各业实际,围绕各单位重心工作和发展方向,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创争”活动,注重工作实效,为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技能创造有利条件,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团队和职工的整体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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