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设学习型机关
山西省公安厅党委近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制度、结合“大练兵”的培训经验,把学习制度作为公安机关的基本制度坚持好、执行好。
山西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以身作则,以认真学习、认真研究的精神和作风带动整个队伍,真正把公安队伍带成学习型队伍,把公安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广大民警要在加强“三学习”和加深“三研究”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研究,发挥首创精神,为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探索成功经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奖惩措施,对重视学习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不思进取、抱残守缺、工作滞后的要坚决予以惩处。(人民公安报 李聪骏 郭红元)_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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