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总十四届十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全总“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研讨会先后在北京举行。 4月2日,参加完此次会议的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志敏在返疆的第一个工作日里,立即组织召开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全体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总领导王兆国、孙春兰的讲话精神,从实际工作出发,认真思考关于工会如何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作用的问题,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立足岗位,创新思路,推动工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4月3日,记者就如何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发挥好工会组织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到实处,专访了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志敏。 李书记就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发挥好工会的“四个作用”,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到实处,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即:工会本质属性与中国特色的关系,服务大局与服务职工的关系,发展入会与引导教育的关系,事前维权与事后维权的关系,工作创新与思路创新的关系。 记者:刚刚结束的全总十四届十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什么?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李志敏:此次全总十四届十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会期短,规格高,内容丰富,是一次重要的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并讲话。王兆国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并就此提出实现共建共享,就要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实现共建共享,就要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和谐文化根本;实现共建共享,就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这个正确方向;实现共建共享,就要紧紧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个主线;实现共建共享,就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这个组织基础。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代表全总党组、书记处就学习领会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了讲话。孙春兰强调,各级工会要努力在发挥“四个作用”上狠下功夫,要广泛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要做好引导职工群众的工作,打牢团结奋斗、共建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要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月29日下午举行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研讨会,就工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如何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孙春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孙春兰强调,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并深刻把握其内涵,深刻认识其本质要求,深刻认识其基本特征,进一步提高工会维权水平。研讨会上,广东、上海、四川、福建、山西、辽宁、湖北、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领导就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进行了理论研讨和大会发言。 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全总领导讲话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工会工作上台阶,将是我们在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工作和思考的问题。 记者:您在此次全总举行的工会维权观研讨会上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个关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的论题,那么,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您在论题中提出的关于工会本质属性与中国特色的关系? 李志敏:这些年,在基层的一些工会干部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是完全继承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模式,缺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党政抓什么工会也跟着抓什么,维权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干脆不抓维权工作;另一种是强调劳资本身就是对立的,工会组织的任务就是维权,因而想问题、办事情只站在职工角度,不考虑企业的实际。这两种片面的认识和实践,其实质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特点与工会本质属性割裂开来,直接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重要讲话中要求工会发挥“四个作用”,既深刻反映了工会的本质属性,又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全总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强调既要动员组织职工当好主力军,又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发展,体现了工会本质属性与中国特色的有机结合,完全符合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全符合中国工会的实际。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推动工运事业的发展。 记者:怎样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服务大局与服务职工的关系? 李志敏: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是党中央对工会组织的明确要求,也是工会动员和依靠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区各级工会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新疆大发展这个中心,连续6年在西气东输、“三河”流域开发等国家级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去年又组织百万职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开展百万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创争”活动,同时坚持每年举办10个以上的行业职工技能竞赛,仅去年就开展了13个行业16个工种的职工技能大赛,选树、表彰和宣传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激发和调动了各族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服务职工方面,各级工会坚持送温暖活动向制度化、经常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逐步将特困职工档案、党政工干部对口帮扶困难职工制度、金秋助学活动、生活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纳入其中,协助党政着重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就业、低保、工资发放、冬季取暖、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从2002年开始,全区工会系统实施了“工友手拉手、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实现了每年完成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帮助实现再就业“三个一万”的工作目标。2006年,区总带头开展了旨在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服务的“八个一百”活动,特别是向百名农民工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为百名困难职工免费做摘除白内障手术、为百名在校农民工子女赠送学习用品、工会百家文体活动场所免费向职工和农民工开放、百场电影走进农民工等活动,得到基层工会的积极响应,受到农民工和社会的好评。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工会组织要准确地了解大局,全面地把握大局,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并采取有力措施,就能在大局中发挥作用;只要把焦点对准职工、掌握职工的迫切需求,竭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就能得到职工群众的信赖。今年,区总将认真总结全区工会实施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的经验,启动职工技能大赛,同时准备向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再办六件实事,力争在服务大局和职工方面取得新成效。 记者:发展入会与引导教育是工会在组织建设中的两个重要“抓手”,怎样更好地理解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 李志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但组织起来不是最终目的,把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才是我们工会工作的根本目标。 这些年来,我区各级工会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持之以恒地抓好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特别是针对非公企业迅速发展和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棉花产地,每年有120多万内地农民工在疆务工的实际,从2000年开始,区总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坚持以党建带动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措施,推动职工入会工作。 在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同时,我区各级工会注重做好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从新疆地处反分裂前线的实际出发,始终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积极配合党政开展好每年5月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且坚持以月促年,采取演讲会、报告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结对子互帮互学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对各族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进行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的教育,帮助各族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 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还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各级工会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尽最大可能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各族职工中强化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教育,协助党政切实解决好职工的困难,建立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渗透、促进职工队伍稳定的长效机制,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记者: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确保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工会在实现共建共享过程中义不容辞的职责。您在这个问题上谈到事前维权和事后维权,怎么理解二者的关系? 李志敏:在工会维权工作中,只有将事前维权与事后维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区总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自治区人大先后颁布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集体合同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批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协就工会工作和城市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还建立和完善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等维权制度,在“事前维权”上下了功夫,同时在去年,全区工会上下联动,集中开展了较大声势的“维权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使“事后维权”进一步落到实处。 但是,可以看到的是,工会维权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问题,如:职工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还是个难题。今年,区总将把这些问题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课题,认真研究,并努力做到:属于工会能够做到的,一定做到;工会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党政和有关方面反映。同时考虑从机构上整合各级工会的法律、信息、信访和“12351”热线等工作,把县以上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做实,并与司法机构和社会维权组织实现制度上的衔接,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 记者: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工青妇在推动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完全可以大有作为。那么,作为工会组织如何不负重托,发挥优势,有所作为? 李志敏:这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工作能否实现突破和创新。就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和实践“工作创新”和思路创新的关系。 近几年,区总坚持通过思路创新来推动工作突破,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方面,组织了全区分管工会工作党政领导到内地培训参观;2006年,把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区工会工作的主线来抓,要求工会主动调研、主动汇报、主动提出建议,促使全区所有地州市和相当一部分产业厅局公司和县市区召开同级党委(党组)工会工作会议,出台了相应的意见或措施,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工会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在增强基层活力方面,区总这两年集中财力统一解决县以上工会车辆配备,并实现了全区工会计算机联网,同时以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连续六年对地州市县区和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进行了认真考核,在全区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工作创新首先要求思路创新,思路创新又要落实在工作创新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作的突破,不断把我区的工会工作推向新阶段。 采访后记: 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联组讨论时所作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工青妇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联系群众比较广泛,对群众的情况比较了解,在群众中有较大的影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明显优势,完全可以在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大有作为。 这一重要论述,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群众组织的四项重要职责,对工青妇组织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半个月来,在自治区总工会的安排部署下,全区各级工会深入开展了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活动,深入探讨了工会如何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作用的论题,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志敏进一步提出,要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我区工会工作推向新阶段。相信在自治区总工会强化工作作风,突出重点工作,寻求重点突破的思路下,在全区各级工会及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工会工作一定会在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中,在构建和谐职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构建和谐社会中,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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