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安徽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安徽省将组织培训40万农民工,其中转移就业前培训28万人。同时,将学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启动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农村即将毕业的初高中学生,采用“2+1”或“2.5+05”等培训模式,将学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退伍军人以及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采用定向式、订单式等培训方式,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对企业在岗农民工,鼓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使农民工真正掌握岗位技能,并实现稳定就业。
对参加过培训的以及已就业的且有技能鉴定要求的农民工,提供技能鉴定服务。
对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且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未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但具有专项职业能力的,经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发给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此外,还将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通过网站、就业服务窗口等,将定点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向社会公布,方便农民工参加培训。 稿件来源: 江淮晨报
(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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