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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300农民工喜领70万欠薪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1-04 (阅读次数:

  元旦前夕,近300名农民工拿着所在企业欠发自己多日的薪水,满意返乡。记者获悉,去年11月至12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的“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共追讨农民工工资近70万元,这300名农民工因此受益。

  去年11月里的一天,23名农民工投诉某建筑工程拖欠他们工资,致使他们连返乡的路费都没有。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当即立案调查,发现农民工投诉的项目负责人已经返回唐山老家,过了春节才能回来,便电话与该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但表示目前手头没有钱,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该负责人才于当日下午将4600元汇到丹东,作为23名农民工的返乡路费,并表示剩余的钱将在几天之内汇到。农民工们拿到返乡路费后,决定留下2人,其他人当晚返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便帮助他们买了返乡车票,于当晚将21名农民工全部送上返乡的列车。随后,工作人员又与工程负责人所在的开发单位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催促工程项目负责人尽快发放农民工工资,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开发公司的两方督促下,该工程项目负责人于4天后将所有农民工工资汇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3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的薪水。

  在已返乡的近300名农民工中,多数是建筑领域务工者,由于建筑领域用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建筑工地往往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农民工在投诉时,只能说清自己在哪个工地干活,包工头是谁,其它情况一概不知,给案件调查处理造成了困难。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是农民工在从业时必须要做的。只有如此,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才更有利于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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