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全面加强农村和西部地区建设,是实现我国均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加强西部农村教师培训体系培训能力的建设是合理解决我国的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文明化的突破点,是改善和重建西部农村教师培训服务和支持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全面提高我国西部农村教师整体专业素质的根本保障,更是新时期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所必需。因此,加强我国西部农村教师培训能力的建设,既是建设和谐社会需求,也是政府的必然职责,更是未来一段时间教育工作的重点。 将西部农村教师培训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随着我国对教师专业身份的认可,教师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其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至关重要的培训工作需要加强。我国始终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放在国家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有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去年人事部下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用6年时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5个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重点培训30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方案》的颁布对我国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无疑是一项有益的保障,也是我国创新人才发展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为我国教师专业队伍素质整体的提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背景。 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西部教师培训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西部农村教师培训能力的建设可以抓紧这一契机,提高我国西部农村地区教师的整体素质。新《义务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壮举,它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保证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对于促进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虽然新《义务教育法》重点解决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学的问题,并没有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师资培养进行规定。普遍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素质教育无疑需要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作为支撑和保证。而且真正体现新《义务教育法》均衡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原则,就必定要改善义务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教育质量相对落后的现状。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 加强政府职能和教师培训机制的建设 我国教师培训与其他专业人员的培训不尽相同,存在多头、交叉、重叠的问题。加强培训机制的建设需从谁来培训、培训什么和怎么培训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理顺各类各级培训机构的关系。首先,国家行政部门需明确规定哪些部门和机构有行使培训的权力,权限如何,责任几许。只有政府牵头,将有关的利益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合理分工,统筹安排,团结合作,才能实现有机高效的教师培训。第二,理顺教育系统内各种培训机构的关系。参与教师培训的部门虽多,但就培训内容而言,教育系统的培训与教学关系最为密切,效果也最显著。但是教育系统内也存在多头培训,关系不顺的现象。各省市教育厅(局)内下设的教研室与教师进修学院(校)以及电教馆,虽均为教育系统内机构,但互不隶属。他们各有优势,各有所长,只有整合三方力量,才能集中发挥优势,搞好教师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教师培训方面的调查研究。首先,做好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第二,重视教师培训方式的研究。传统以讲授式为主的教师培训方式已不能满足广大教师的培训需求,新课程改革要求每个教师都必须是研究者,智慧的积累者。因此,怎样的培训最适于教师养成研究者必备的素养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三是建立教师培训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科学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是提高教师培训工作效率的根本保证。由于教师培训并非公益事业,于是多方利益群体逐利教师培训市场的现象十分严重。整顿教师培训市场,当务之急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教师培训评估和监测体系。 因此,如何实现由办培训到管培训工作中心的转变,加强我国西部农村教师培训能力的建设,尽快实现教师培训由多头、分散、重复培训向分类分级培训转变,知识补充向能力提升转变,主渠道办学向社会化选学转变,被动受训向主动参训转变,重点提高向整体提高转变是新时期全国西部农村建设和发展教师教育,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关键。作者:中央教科所 郭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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