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自古以来皆有明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仅靠各级财政拨款和各挂点单位的办点经费,对于广大农民群众空前高涨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就成了各级决策者们最大的困扰。笔者就此献上“征、捐、整、争、贷”五字方略,以供参考。
一是“征”,即从水电、建材和煤炭、大理石、有色金属等采矿企业征收一定的环境恢复补偿经费。上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农村的水利、林业、道路、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破坏。根据中央、省《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中的有关精神,对其征收一定的经费用于环境恢复治理,既有政策依据,又合情合理。
二是“捐”,即发动社会捐资。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中央藏富于民,百姓日趋富裕。要制订一系列激励措施,通过树碑立传、授予冠名权、载入市志年鉴、评选年度“十大善人”等方法激励社会各界捐资建设社会公益基础设施。
三是“整”,即打破部门分割,整合涉农资金。每年中央以下各级涉农资金和项目经费算总账不少,但由多个部门管理和分配,缺乏统筹协调,使用严重分散,交叉重复现象明显,导致投资效益不佳。而截留支农资金自用的更绝非少数。所以必须要消除部门利益,下大决心进行整合,将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首先由各级财政和各掌握涉农资金的部门向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资金来源、数目和项目,再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可用可不用的尽量用,该用的坚决用”的原则,统筹计划集中投入到需要扶持的重点项目,依然由各职能部门具体使用,但必须符合统筹计划。
四是“争”,即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近年来中央以下各级支农资金大幅增加,据湘办[2006]9号文件所载中央已经明确项目和金额的支农资金已达3791.31亿元,有些更是特地针对湖南等产粮大省的补助。按农村人口平均下来人均不低于420元,大多数地方平均数都远远达不到,主要是因为各级干部缺乏跑、闯、争的劲头,单干的又不熟情况和路径,所以年年吃亏。建议统一组织一个争项目的专门班子,精心包装项目,加大跑省进京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节约资源又能高效完成任务。
五是“贷”,即向各级银信部门贷款。据了解,各地银信部门大都是多存少贷,邮政储蓄更是只存不贷,将县域以下农村存款集中用于大城市、大工业发展的投资,农村贷款额占存款余额比例不足 30%。建议银信部门在不违背市场规律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力度,尽量将当地存款投放本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另财政较艰难的地方也可向银信部门贷款先行启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待农村经济发展,财力增加时再予偿还。
此外,许多地方过分依赖于上级帮扶经费,主观能动性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自筹资金建设家园(龙驯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