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农民工>理论探讨>文章内容
河北沧州预存1.1亿农民工“保障金”专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11 (阅读次数:
  工程存上保证金,民工吃下定心丸。近日,在河北省沧州市干建筑的农民工陈长春说:“俺们这个工地已存下了30多万元的工资保障金,俺们再不用为拿不到工资担心了。”据河北省沧州市建设和劳动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到目前,这个市已有94个建设项目,为农民工缴存工资保证金1.1亿元,为确保农民工足额拿到血汗钱起到了重要作用。

  建筑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领域。为此,这个市的建设和劳动部门联合作出决定,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到指定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承诺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施工企业不得动用,否则,银行拒绝支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经施工单位同意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沧州市还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确认施工企业确实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完全解决的,再将这些保证金返还给施工企业。
上一篇:山东省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最希望住上廉租房   下一篇:甘肃省今年将稳步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