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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政策显成效 四大问题仍待破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18 (阅读次数: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组织牵头的一项农民工问卷调查显示,有14.8%的农民工认为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收效很大”,有33.3%的农民工认为“收效一般”,有24.8%的农民工认为“有点收效”,这三者合计占72.9%,反映了大多数农民工对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所取得的成效是表示肯定的。

  农民工政策显成效

  据了解,本次调查对从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太原、临汾等6个城市不同行业、所有制类型的19个企业中随机抽选2000名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其中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占64.4%。对于地方政府各部门有关农民工的政策和做法,表示“满意”的人数比例一般在20%~30%,表示“部分满意”的人数比例一般在31%~43%,这两项合计占51%~73%。

  其中,在农民工分别对务工所在地一些相关部门的评价中,对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满意度排在第一位,有72.2%的农民工对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农民工的政策和做法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反映了近年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此外,对卫生部门的满意度排在第二位,同类指标合计达到66.2%;对公安部门的满意度排在第三位,同类指标合计达到64.8%。

  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亟待改进

  据调查,有44.8%的农民工是通过亲朋好友找到现在的工作岗位,在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渠道中位居首位,说明依赖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在现阶段农民工进城寻求就业机会方面仍然具有主导作用。

  与此形成明显反差的是,政府搭建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方面做得不够。调查显示,通过“政府办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现有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只占7.2%,通过招聘会获得现有工作岗位的农民工也不过17.9%,反映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能在农民工进城就业服务方面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

  在农民工进城求职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中,有48.9%的农民工表示是“缺乏职业技能”,有42.5%的农民工表示是“学历低”,这两项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二,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农民工自身文化与技能素质比较差是影响其进城就业的最主要障碍。同时,有29.7%的农民工反映“无法获得可靠的招工信息”,这在农民工找工作时所遇到的困难中排在第三位,也反映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为农民工提供有关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服务方面做得还不够。 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近三年来参加过一次培训的占23.9%,参加过两次培训的占10.7%,参加过三次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4.1%,以上三项合计占48.7%;另一方面,也有48.7%的被调查农民工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这与参加过培训的人数比例相同。由此可见,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仍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仍然普遍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有76.5%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3.6%的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尚未续签”;另外,还有6.3%的农民工属于“劳务派遣工”,这些人只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而不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表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占12.2%。

  专家认为,这表明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明显改善。在合同期限方面,签订1年以内劳动合同的比例占36%;签订1年以上、3年以内劳动合同的比例占44.5%;以上两者合计占80.5%,这表明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企业中出现滥用劳务派遣关系替代劳动关系的倾向,有一部分企业甚至将许多员工曾经与本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改变为劳务派遣关系,使这些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蔓延之势,应当对这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侵害农民工权益依然存在

  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认为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与卫生防护、雇用的稳定性、管理规章合理性、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水平等方面对待农民工的做法“有好转”的人数均超过50%,分别达到63.6%、59.2%、58.5%、57.4%和53.8%。

  另一方面,有9%的农民工反映当年的工资被拖欠或克扣过1~2次,还有4.6%的农民工反映当年的工资出现多次被拖欠或克扣的现象,两项合计占13.6%;对于所在单位能否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问题,有12.9%的农民工认为“比较难”;有10.5%的农民工认为“不可能”;这两项合计占23.4%。

  专家认为,这些调查结果反映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对待农民工方面还存在着拖欠或克扣工资、身份歧视以及分配不公等问题。

  部分农民工未被纳入社保体系

  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有50.5%的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保险);有53.1%的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47.2%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另一方面,也有大约1/3左右的农民工明确表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也超过一半。同时,有40.4%的农民工反映自己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负担过重。 专家认为,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因除了农民工自身的主观因素之外,还有深刻的制度性因素,其中包括有关政策还不够适应农民工的特点、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条件难以满足、以及缴费标准过高、负担过重等方面的问题。此外,不少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工成本,也不愿主动为农民工参保缴费。

  应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根据此项调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建议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城镇化的政策体系,使作为产业职工队伍的主体的农民工能够真正从农民转变成市民。二是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政府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技工学校和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三是要采取措施逐步扭转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与监督。四是要继续完善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适当调整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门槛和水平。五是要切实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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