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活动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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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读书学习之风,近日,钦州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联合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五大标准”、抓实“四项工作”的“154”创建目标,在各级文明单位中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学习、人人参与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
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以提高各级文明单位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文明单位建设,确保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突破,在素质上有新提高。
突出“五大标准”
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的必须达到“五大标准”:一是组织部署要有力。经常研究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单位的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活动、有落实。二是领导干部作表率。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更新观念、努力实践、率先垂范,推进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展开。三是干部职工要参与。支部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形成学习制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四是学习方法要可行。整合学习资源,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形成开放式的学习系统,提升学习力、创新力,使之成为单位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五是学习效果见成效。通过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互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单位的整体形象。
抓实“四项工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激发大家参与学习的热情,逐步树立以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人人学习、自觉学习,促进学习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学习型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学习和开展岗位练兵、知识竞赛、读书求知、文体活动等多形式的创建工作。
丰富内容,搭建平台。各单位把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社会公德作为创建学习型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政策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专业技能、学电脑、学外语、推广普通话”的五学一推广活动;坚持“每周一学”的集中学习制度:广泛学习教育形式,利用专题报告会、学习讲座、学习心得交流、演讲比赛、学习成果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培养大家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提高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健全机制,强化动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学习型单位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并列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改善学习条件及环境,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做好保障工作,创设一定的学习环境;建立和完善学习考评制度,把学习成果纳入评审文明班组、先进支部的重要依据,把个人学习成果与职务聘用、职称评聘、晋升、提拔任用、奖惩密切挂钩,做到重平时、重经常、持之以恒,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不断强化创建责任,逐步形成目标明确、群体参与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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