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职工1137人,负责全市四县七区4.36万户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造就了一支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高素质团队,促进了地税事业全面发展,税收收入占全省地税收入总量的30%以上。主要做法是:
(1)以观念更新为先导,多管齐下, 大力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强化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增强学习力等理念,注重学习力、创新力和凝聚力的培养,推动个人、团队和组织学习的有机协调。
(2)打造团队学习基础。从寻求组织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着眼,形成税务机关的共同愿景,引导机关干部转变行为,共同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献计献策。
(3)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学习机制,推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奖”的动态能级管理制度。以新《征管法》为依据,完善《南昌市地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4)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立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突出学与用的有机结合,突出机关创建特色。
通过学习,干部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地方税收持续实现高增长。2004年1~11月,累计完成地方各税收入28.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增速、增量和总量在全省地税位列第一。全面梳理了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支持南昌经济发展的40项政策措施》、《支持下岗再就业8项优惠政策》。据统计,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效益达6.15亿元,支持了2万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得科学判断形势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增强,运用经济原理和法制手段的水平不断提高,以“聚财兴赣,执法为民”为宗旨的南昌地税事业实现了新跨越。“创建”活动的开展也带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丰收。2003年经来,该局先后荣获省“文明行业”、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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