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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良好学习理念建设学习型机关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丁之合(编辑) 发布时间:2008-02-25 (阅读次数:
  2月20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朱志良、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和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民主法制建设要求,讨论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8年立法计划、常委会今年重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学习型机关和有关制度建设问题。

  洛桑灵智多杰指出,建设学习型机关是21世纪以信息为主导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迎接新挑战的要求。在当前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大、知识快速更新的条件下,改革发展稳定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破解,有许多挑战需要我们去应对,有许多难题需要我们去面对,必须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来抓。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大多数是新当选的,对人大工作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要认真学习理论,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理论和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同时,还要努力学习宪法和法律,熟悉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与程序,尽快进入角色。

  洛桑灵智多杰指出,建设学习型机关要牢固树立四种“学习理念”。一是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必须把学习当成一种境界,一种时尚,贯穿生命全过程,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决心。二是要树立学习是社会发展需要的理念。要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要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把每一项工作都视为一个学习的机会,从工作中学习新技能、新方法,增长专业知识。也要把学习当作一项必要的工作,使得工作、学习一体化,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四是要树立不断创新学习的理念。学习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学习的目标。通过学习,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培养创新思维,促进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洛桑灵智多杰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学习型机关要不断创新学习载体,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学习、教育、培训模式,必须从人大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出发,大胆进行学习观念、机制和活动形式的创新。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式、全方位的教育体系和学习网络,不断拓宽机关干部学习的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省十一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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