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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保护知识产权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田雅婷 发布时间:2008-07-01 (阅读次数:
本报北京7月1日电 记者田雅婷今天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将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公安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和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调查研究,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各地知识产权部门与公安机关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协调会商机制。(e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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