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授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15家单位第二批
“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创争领字[2005]1号
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之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实践,为推动“创争”活动深入、广泛开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造就和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先进,激励各地、各单位及全国广大职工在“创争”活动中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太原铁路分局太原北车辆段、吉林热电厂、泰州供电公司、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分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邮政局、贵州遵义供电局、兰州铁路局武威南供电段、青海石油管理局、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等15家单位第二批“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功立业。
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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