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创业培训工作,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和帮助更多劳动者成功创业,加快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我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IYB)一期项目基础上,于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运用英国国际发展部、日本劳动厚生省援助资金和国际劳工组织技术支持,继续实施二期项目,将项目技术成果向更广泛的地域和群体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期项目以四川、云南、广西、广东四省(区)作为实施重点。同时,根据就业工作整体安排,我部确定100个创业培训工作基础较好、初步建立创业服务体系,且工作积极性较高的城市(含SIYB一期项目城市)作为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拓展项目技术成果(100个城市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目标
根据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安排,本着实施项目与推动全国工作相结合原则,在继续巩固一期项目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拓展项目实施范围,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力度,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SIYB培训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集中全社会优质资源,推动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专家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广大中小企业创办和经营者服务的良好环境,实现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目标。
力争在四川、云南、广西和广东四省(区),每省全年培训GYB和SYB学员均不少于5000人,其中,四川、广东两省要达到10000人以上。在100个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中,一期项目城市每市全年培训GYB学员3000人以上,SYB学员2000人以上;其他城市每市全年培训GYB学员2000人以上,SYB学员1000人以上。各省市创业培训学员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的效应。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动一期项目城市巩固SYB培训,并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其他社会群体推广开展GYB培训。与此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实施IYB和EYB培训。
(二)在四川、云南、广西和广东四省(区),推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GYB、SYB培训,并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高校学生进行GYB、SYB培训试点,探索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高校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的途径和方法。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逐步开展IYB培训。
(三)在100个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着力推广项目一期技术成果,增强各市实施SIYB培训的能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总结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小额信用担保贷款模式的经验,并结合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实施,向100个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推广。
(五)继续开发和完善SIYB培训技术,引进“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模块。
四、组织和管理
(一)继续发挥SIYB中国项目指导委员会作用,并加强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推动SIYB培训在全国的实施和推广。
我部成立SIYB中国项目国家项目办公室,由培训就业司、国际合作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SIYB中国项目整体规划、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协调全国创业培训宣传、市场开发、师资队伍建设、SIYB授权培训机构认证、培训质量监控以及教材开发和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担。
(二)四川、云南、广西、广东四省(区)以及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参照国家的组织机构,成立项目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和信息传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SIYB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级和各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SIYB培训的推广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议程进行研究,并与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一并部署,整体推动。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要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以及信用社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为下岗失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抓紧制定SIYB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四川、云南、广西、广东四省(区)以及100个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要根据我部制定的SIYB培训年度工作计划(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SIYB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工作方案和计划以及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请于2005年9月16日前报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
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谢瑗,姚春生
联系电话:(010)84201053,84661056
传真电话:(010)84201653,84661059
E-mail:xieyuan@mail.molss.gov.cn
或yaochunsheng@mail.molss.gov.cn
(三)加强培训管理机构、培训实施机构以及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SIYB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的要求,发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实施SIYB培训,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遵守培训技术要求,确保培训质量。要发挥好培训师在市场开发、项目推广、培训机构选择、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质量监控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我部将通过SIYB项目国家网站(WWW.SIYB.COM.CN)及时发布SIYB培训有关政策和信息。各地要按照《关于报送SIYB中国项目工作信息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4]127号)要求,按季上报SIYB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2.SIYB培训年度工作计划
二OO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1
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河北省:*张家口、石家庄、秦皇岛、沧州、邯郸
4、山西省:太原、大同、晋城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呼和浩特、通辽、赤峰
6、辽宁省:*鞍山、沈阳、大连、本溪
7、吉林省:*吉林、长春、延边、白城、白山
8、黑龙江省:大庆、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齐齐哈尔
9、江苏省:*苏州、无锡、泰州、连云港
10、浙江省:杭州
11、安徽省:合肥、芜湖、六安
12、福建省:厦门、三明
13、江西省:*南昌、新余、赣州、宜春
14、山东省:*青岛、济南、烟台、潍坊
15、河南省:郑州、开封、鹤壁、焦作
16、湖北省:*宜昌、武汉、黄石
17、湖南省:*长沙、湘潭、永州、娄底
18、广东省:广州、深圳、肇庆
19、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
20、海南省:三亚
21、重庆市
22、四川省:*成都、自贡、德阳、遂宁
23、贵州省:贵阳、遵义、六盘水
24、云南省:玉溪、个旧、楚雄
25、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
26、甘肃省:兰州、天水、酒泉
27、青海省:西宁、格尔木
28、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银川、中卫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伊宁、库尔勒、哈密
30、西藏自治区:拉萨
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兵团农一师(阿克苏)、兵团农三师(喀什)
注:前面标注*的城市为SIYB项目一期城市。
附件2:
SIYB培训年度工作计划
一、举办面向四个项目省区和100个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管理人员培训班(2005年三、四季度)
二、召开全国创业培训经验交流暨工作推动会议(2005年四季度)
三、开展高校SIYB培训工作总结和交流活动(2005年四季度)
四、举办GYB/SYB教师提高培训班(2005年四季度)
五、举办GYB/SYB培训师培训班(2005年四季度)
六、举办IYB教师培训班、IYB教师提高培训班、IYB培训师培训班(2005年四季度、2006年一季度)
七、开展SIYB培训机构授权和培训师、教师认证工作(2005年四季度、2006年二季度)
八、指导四个项目省区举办面向农民工、高校学生的创业培训试验班(2005年四季度、2006年一季度)
九、改编现版SYB教材,开发EYB教材,编写SIYB培训系列教学辅助资料、开发针对农民工的GYB电视片和面向大学生的SYB培训远程课件(2005年三季度至2006年一季度)
十、编写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有机结合的操作手册,并组织推广(2005年三、四季度)
十一、举办EYB教师培训活动以及EYB培训试验班(2006年二季度)
十二、组织SIYB培训考察活动(2006年二季度)
十三、开展SIYB项目二期总结评估活动(2006年二季度)
十四、组织开展SIYB培训系列宣传活动(全年)
十五、对全国开展SIYB培训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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