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省属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营养师职业的发展,加快推进我省营养师队伍专业化的建设步伐,适应社会对营养师人才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在2005年8月20日增加一次营养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鉴定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及鉴定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劳社鉴字[2005]6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时间: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
三、此次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3日。
四、报名时根据拟报等级申报条件携带相关资料: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工作年限证明、5张1.5寸(34mm×42mm)同版红色背景免冠近照,填写《吉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并交纳相关费用。
五、各鉴定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认真组织好考前报名工作。
二ΟΟ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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