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知识型职工>法律法规>文章内容
吉林省关于增加一次营养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吉劳社鉴字[2005]21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7-20 (阅读次数:

各市州、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省属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营养师职业的发展,加快推进我省营养师队伍专业化的建设步伐,适应社会对营养师人才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在2005年8月20日增加一次营养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鉴定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及鉴定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劳社鉴字[2005]6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时间: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

  三、此次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3日。

  四、报名时根据拟报等级申报条件携带相关资料: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工作年限证明、5张1.5寸(34mm×42mm)同版红色背景免冠近照,填写《吉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并交纳相关费用。

  五、各鉴定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认真组织好考前报名工作。  

二ΟΟ五年七月十九日


上一篇:北京市《关于组织全市残联系统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省关于公布首批省直属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劳社鉴函[2005]5号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