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鉴定所(站):
为了提高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规范开展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经研究,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05年8月26日至28日,在呼伦贝尔市举办全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盟(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人及考务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 传达全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程、工作要求和鉴定质量管理。
(四)介绍我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概况和布置下一阶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研究部署信息统计及考务管理系统工作。
(六)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交流。
三、考核及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进行上网注册,该证书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上岗的凭证。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资料费、证书工本费4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05年8月25日。
(二)培训时间:2005年8月26至8月28日。
(三)培训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唐人酒店。
六、其它
联 系 人:任静、车玉军
联系电话:0471-6606223、6606207、13354896389
传 真:0471-660621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 内蒙古劳动力市场305室
邮 编:010010
E-mail : osta_osta@sina.com
请各盟(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于2005年8月10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报到时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免冠二寸近照两张。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