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了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l 6—01—02—0l 大地测量员
2 6—0l一02—02 摄影测量员
3 6—0l一02—03 地图制图员
4 6—01—02—04 工程测量员
5 6—01—02—05 地籍测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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