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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与测绘局联合颁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22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了大地测量员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l 6—01—02—0l 大地测量员

  2 6—0l一02—02 摄影测量员

  3 6—0l一02—03 地图制图员

  4 6—01—02—04 工程测量员

  5 6—01—02—05 地籍测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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