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共同制定了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职业编码为6-19-03-04)国家职业标准, 现印发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