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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长三角”联手跨区域开发人才资源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30 (阅读次数:
东北三省与长三角地区人事部门于3月20日在哈尔滨签署《“东三省”与“长三角”人才开发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国人才开发由地缘性区域合作向跨区域战略性合作迈进。

  《“东三省”与“长三角”人才开发合作协议》由上海、江苏、浙江、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6省(市)政府人事部门共同签署。根据协议,“东三省”与“长三角”两个大区域将在“平等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在畅通人才智力流动的渠道和途径、积极开展人才培训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加强技能人才和农村人才合作开发与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逐步建成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人事人才服务体系。这一合作发挥了两个地区在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等方面各自的特点,有利于进一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促进人才资源共享。

  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指出,在中央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区域发展等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区域性人才市场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长三角”“东三省”“泛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等区域性人才合作机制陆续建立,人才合作与交流日益加强,人才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此次两个地区的人才合作是实现跨区域人才合作的一个新跨越,有利于扩大两个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有统计显示,在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源总量调查中,“东三省”和“长三角”地区的人才总量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近20%,两个区域在人才结构上具备互补的比较优势。“东三省”和“长三角”在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的互动交流有利于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实现共赢。(徐宜军、呼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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