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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权乡镇级代理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或无损退出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2-21 (阅读次数:

 商权渠道体系自2018年6月15日启动以来,乡镇级代理对于商权体系的拓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是因地域而划分的时代,而是由网络划分的时代,手机在哪,人就在哪。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需要,从而更好地维护商权用户权益,特做出关于目前所有商权乡镇级代理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或无损退出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规定如下:

一、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的办法

基于前期乡镇级代理在商权拓展过程中付出了相应的贡献,故所有乡镇级代理转为营销中心给予特殊政策,如下:

所有乡镇级代理均可先行缴纳20000元,自动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享有无区域营销中心的所有待遇。

二、缴付/补缴无区域营销中心的方法及时限

注:无区域营销中心费用10万元整

2.1 可全额缴付费用直接成为无区域营销中心

如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启动费用2000元,回填费用3360元,计算如下:

100000元-2000元-3360元=94640元

2.2 缴付20000元启动费用后补充无区域营销中心差额

如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启动费用2000元,回填费用3360元,计算如下:

100000元-2000元-3360元-20000元=74640元

此款项中补缴时间分为两种,如下:

1)120个高级会员全提成名额销售完毕后,即补齐无区域营销中心差额;

2)缴付20000元启动费用之日起半年后即补齐无区域营销中心差额。

注:销售名额完毕未补缴或逾期未补缴的,资格收回,已缴付费用不予退还。

二、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的过渡时间及规定

1.过渡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半个月内(2019年1月3日),到期如未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的乡镇级代理即刻无损退出。

2.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级代理停止所有提成核算。

欢迎商权各乡镇级代理转为无区域营销中心,我们一起携手共建商权新体系,共享商权新权益!

     

国卡集团拓展服务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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