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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花正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02 (阅读次数:

  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支撑着审判事业的一片蓝天,展现着她们迷人的风采。2008年,该院28名女干警中,受省及枣庄市和薛城区表彰的占到了65%,其中一个部门还荣立“全省法院系统内设机构集体二等功”并连续多年被枣庄团市委、综治委和妇联表彰为“全市巾帼文明岗”、“优秀妇女维权岗”……
   绽放在“窗口”的文明之花
    薛城法院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的副庭长金娜很清楚守好第一道“窗口”的重要性,每天面对数十名前来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为他们一一解答。“您好”、“谢谢”、“对不起”,每天都说几百遍。去年以来,她审查各类案件3765件,立案2816件,通过诉前调解结案78件,随案向立案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5000余份,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因工作成绩突出,金娜多次受到枣庄中院的嘉奖。
    信访室主任王丽在信访岗位上一干就是5年。面对一些信访当事人的纠缠、恐吓,她报以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在去年奥运、残奥会期间,她与院党组领导和办案法官共同寻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通过努力化解了一批多年缠访、闹访案件。她本人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被薛城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平安薛城建设先进个人”。
   刑事审判的“铿锵玫瑰”
    刑事审判法官历来被称为“刀尖上的舞者”,毕竟他们掌握着开关“自由之门”的钥匙。薛城法院刑事审判庭5名干警,女同志占了3人,去年以来,她们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0件,判处犯罪分子446人,依法调处了119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维护了当地安定、和谐、良好的社会秩序。赵欣从事刑事审判工作7年来,经她审理的案件460余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近日,她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来自青海高原如“格桑花”一样清纯质朴的左丽虹法官常对人说:“审判庭是历练人生的最好舞台,公正无私,淡泊名利,是一种境界,做一天法官,就应该无愧于这个称号。”她在工作中总是争办急、难、重案,2008年度她一举赢得了省高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的美誉。
   民事审判满眼都是“和谐花”
    薛城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6名女干警多数在法庭工作。在她们当中,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玉梅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她的管理下,四处法庭工作无不有声有色:一名干警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法官”;18名干警受到最高院及省、市、区级表彰奖励;8个分管部门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她本人也被薛城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去年以来,这家法院共审理权属、侵权、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3535件,女法官审理案件1696件。她们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和案结事了的原则,妥善审理了一批又一批婚姻家庭纠纷、债务纠纷等案件,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战线上,成就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就让我们以和谐的名义记住她们的名字吧:徐菊、陈婧、种衍华……郝丽华、丁海静、赵艳、徐莹……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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