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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30 (阅读次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就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从5大部分30个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三项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必须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托执法办案工作,多项措施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要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要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要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要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要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检察宣传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要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要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要完善执法考评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见到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要加强督促指导;要改进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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