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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耀忠:5号文件颁布以来多党合作事业的新进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03 (阅读次数:
  今年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颁布5周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在总结《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颁布1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等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和部署,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海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制定并颁布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琼发[2005]18号)。中共海南省委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5号文件在理论和政策上的新发展,把中央对全国的指导转化为中共海南省委对全省的指导,突出了海南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特色与重点,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海南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发展的重要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五年来,民建海南省委会在民建中央和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5号文件和中共海南省委18号文件精神,在海南省多党合作事业中实现了新的进展。

  一、第一位担任国有大企业正职的民主党派成员

  2007年8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林进挺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民建海南省委会副主委林进挺担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成为海南省第一位担任国有大企业正职(正厅级)的民主党派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有大企业正职,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担任实职的渠道。

  二、第一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成员

  2008年1月29日,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了海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19名代表,民建海南省委会常委、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国诚当选,成为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2年来第一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将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三、第一位任民主党派机关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

  2008年3月17日,中共海南省委决定,刘杏秋任民建海南省委会机关副巡视员。民建海南省委会原组织处处长任副巡视员,成为海南省第一位任民主党派机关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任机关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对加强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建设高效、文明、团结、务实的民主党派机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第一个承担政府立法项目的民主党派

  2008年12月18日,受海口市法制局、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委托,民建海南省委会承担了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项目《海口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成为海南省第一个承担政府立法项目的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参加政府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领域。

  五、第一位从民主党派机关交流到政府担任厅级实职的民主党派成员

  2009年2月20日,海南省儋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依法选举了儋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民建海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蒙晓灵当选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为海南省第一位从民主党派机关交流到政府担任厅级实职的民主党派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民主党派成员从民主党派机关交流到政府担任厅级实职,对加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六、第一个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民主党派成员提案

  2009年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三层会议室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厉无畏、罗富和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等6个部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民建海南省委会参政议政调研组《关于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高效落实的提案》,作为2009年海南省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成为海南省第一个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民主党派成员提案。海南省民主党派成员的提案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从一个侧面说明,海南省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七、第一届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党外领导班子成员

  2009年10月13日,中共海南省委决定,史贻云兼任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施耀忠兼任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于1996年9月21日,民进海南省委会、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分别担任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成为海南省第一届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党外领导班子成员。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民主党派成员任职省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更好地发挥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加强党外人士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把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成为培养统一战线人才的重要基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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