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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策激励农民工争做“东风汽车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02 (阅读次数:

 
    2月11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襄樊基地举行“年度优秀劳务工明星”颁奖大会,17名外来务工人员受到表彰。
    会上,这批“劳务工明星”除披红戴花登台领奖外,还接受了一项比颁发奖金更为期盼的“奖励”: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福寿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东风正式合同工。这项举措表明,在“同等待遇”问题上,东风汽车率国企之先为外来务工人员拆除了最后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东风汽车使用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有8年历史。2003年以前称为“农民轮换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3年还乡轮换。2003年以后称为“外来劳务工”,由定点劳务公司招聘后输送到一线岗位。作为上市公司,东风汽车忠实坚守了“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过去8年,坚持维护农民工权益,做到了“四不四同”。
    “四不”是:为农民工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不少一人;为农民工按时发放工资不欠一分;帮助农民工依法办理劳动关系不缺一份;对农民工的劳动管理、困难照顾、生日关怀、人格尊重等方面平等相待不歧视一人。“四同”是:保证农民工享受与东风员工同等岗位的劳保、休假、疗养等福利待遇;保证农民工享有同等岗位的技能培训条件;保证农民工享受东风公司初入职职工同等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保证农民工平均年收入比照行业其他农民工高位水平同等或超出。
    近3年统计数据表明,东风汽车农民工人均年收入超过15000元,达到多数企业应届大学生初入职工资标准。一些已经离开东风的农民工回忆说:“我很怀念在东风的那段打工经历,比来比去还是东风公司待农民工最好。”
    东风公司党委常委、“东风汽车”总经理朱福寿说:“人的基本出身身份不能改变,但社会趋向和谐的用工制度和用人制度可以改变。为了企业发展、为了社会安定,应该为农民工出台个好政策。解决农民工的发展问题和前途问题,企业完全可以尽到自己一份力所能及的责任。”(胡志平傅祥友)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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