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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类培训”培育“两支队伍”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3-20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条例》的颁布实施,从党建工作来看,意义十分重大。一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大完善;二是建立学习型政党的迫切需要;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

  从省国资委系统干部队伍的现状和监管企业的特点来看,贯彻落实好《条例》任重道远。 
  
    我们将围绕《条例》提出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两类培训”,实现“两个提高”,培育“两支队伍”,创新国资委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制定好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二是积极处理好机关内部的工学矛盾。三是多方筹集和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要围绕促进省属国企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和职能,积极开展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合格、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适应国内外竞争需要的企业家队伍;要围绕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目标,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培养一支立场坚定、公正廉洁、思想敏锐、业务精通、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党政人才队伍。_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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