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工总字[2004] 33号
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及人民团体《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地区工会办事处、省产业工会: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办、工商联等九家联合开展的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以下简称“创争”活动)活动已在全国启动。开展“创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王兆国主席对“创争”活动的开展作了重要批示,他说:“职工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才能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根据全总安排,省总将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开展“创争”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我省“创争”活动的开展。现将全国“创争”活动实施意见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创争”活动。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总宣传部。
“创争”活动知识竞赛的通知:
为促进全国“创争”活动的开展,全总宣教部、国资委群工局、工人日报社共同举办全国“创争”活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时间:3月中旬至6月底结束。竞赛试题刊登在3也24日《工人日报》及第六期《工会信息》上。《贵州工人报》4月25日重新刊登竞赛试题,请各级工会注意查找。
答题方式:按试题上的答题须知要求,答题卡直接寄工人日报社《工会信息》杂志。
答题用书:试题主要出自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国工会十四大工作报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百题问答》。
奖励办法:设等次奖和组织奖。等次奖有竞赛组委会抽取。组织奖有省总推荐。
答题用书的购买:《“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百题问答》一书定价9.80元,请各级工会接通知后将订书数报省总宣教部,有宣教部统一订购,书到后通知各级工会带款提书。
竞赛有关事宜,请直接与省总宣教部联系。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实施意见
贵州省总工会
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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