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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引领前进的脚步创建学习型机关之处室篇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0-09 (阅读次数:

    学习——合格公诉人的通行证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李运福年初接办了一个涉税金额巨大、犯罪手段空前的涉税案。到公诉处工作仅两年的李运福,硬是把这个国内首次出现,无任何类似案例可供参考的涉税案办得非常圆满。面对大家的赞誉,李运福说,是公诉处这个学习型处室,带动和激励了他的学习意识。为办好这个案子,他虚心请教税务部门专业人员,花了400多元买来有关书籍,投入大量时间学习,顺利办理了此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这个平均年龄35岁集法律专业、公诉业务人才于一体的年轻处室,是一支善打硬仗的优秀学习型队伍。他们充分认识到,要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而创建学习型公诉人团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一个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氛围,是提升公诉人整体素质、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

  为促进公诉处人员积极主动学习,他们坚持将学习与个人职业进步目标设计挂钩。公诉处的干警年轻、第一学历高、新成员多,处里紧紧抓住年轻人富有进取心的特点,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历深造和晋升法职方面取得进步。全处22人全都取得了大学本科学历,7人获得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几年来,公诉处多次举办模拟法庭控辩赛、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公诉处有3名同志获得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有4名同志获得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

  团队学习是个人学习向组织学习发展的纽带,是学习型组织中重要的学习手段。他们在激发个人学习积极性的基础上,坚持采用各种形式开展集体学习活动,不断激发处室成员的合作意识与创造能力,提高整体战斗力。公诉处每年举办一次主诉检察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院领导等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就改革重点和疑难案件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讨论,并通过院互联网站广泛传播学习研讨成果。当前,随着作案手段智能化、案件事实复杂化、犯罪性质专业化以及经济领域案件的持续增长,公诉处已将个人学习的重点从普遍性学习转移到了专业性学习上来,并结合个人爱好着重培养一批金融、财税、民商、法医、外语等领域专门人才,负责相关领域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学习——优秀处室的孵化器

  今年春节长假,公诉处全体同志过了一个“学习化”的节日。当亲友团聚举酒畅饮时,这22名检察官却在伏案研读,他们手中捧着的是凝聚全处同志心血和汗水编写的《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理解与适用》。他们借鉴权威判例,组织收集了657个案例,汇编成5册《刑事案例选编》以及3册《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理解与适用》。这400万字的书籍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公、检、法系统,律师界很多专业人员爱不释手的必备工具书。

  他们充分利用报纸和互联网信息传播量大、速度快的特点,把《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网站作为获取法律、法规信息的直接来源,指定专人定期收集公诉工作所需的信息,做到尽早获得、全面收集、迅速整理、及时传达,保证了全市公诉人员的学习。公诉处从今年5月23日起,利用每周一早会时间集中研讨26个典型案例。研讨中,每个办案组对4至5个案例拿出倾向性意见,全体干警再进行讲座,最后由领导点评。这次研讨不但提高了干警们的业务能力,增加了实际经验,更激发了团队成员的合作意识与创造能力,提高了整体战斗力。他们还定期开展典型案件剖析活动,利用知识信息库的优势,强化显形知识的共享和传播。——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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