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二○○七年工作要点 |
来源:黑龙江工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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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机制,重点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共黑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和谐理念 1、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当好主力军。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利益矛盾,维护职工权益。推进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和谐局面的建立和形成。 二、激发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 2、继续实施“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全省“创新杯”竞赛、“我为节约做贡献”竞赛、“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劳动竞赛;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开展区域性劳动竞赛。在窗口服务行业大力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在工业企业继续开展“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活动,抓好经常性的职工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引导“创争”活动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向农民工群体延伸。以创建学习型班组(科室)、加强团队建设为重点,总结、推广各地创争活动的典型经验,表彰第二届黑龙江省“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3、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闻宣传。评选表彰第七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组织开展2007年度全省百万职工体育活动月等职工文体活动。 4、进一步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筹备召开全省第十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三、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5、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重点配合省人大做好《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工作,推进《黑龙江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参与《促进就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促进我省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积极主动与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 6、推动各级人大、政协适当增加工人代表、工会界委员的数量和比例。加强工会信息、信访工作,健全工会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用,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7、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动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建立健全履约责任、监督检查等制度,增强维权实效性。推动所有县、区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抓好工会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指导职工签好劳动合同。 8、继续推动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加大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推进力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进一步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 9、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和评比表彰工作方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比表彰活动。 四、完善和拓展帮扶体系,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0、继续开展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成果展示及舆论宣传,加强资金回收管理。启动实施第三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 11、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完善属地化管理规定,对困难职工群体实行全员覆盖。坚持把农民工纳入帮扶范围。继续完善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制度,使市(地)、县(区)帮扶中心后续资金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12、围绕落实新一轮三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实施以创业培训、小额信贷、创业指导与服务、政策支持、就业服务与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工会“5•1创业行动”,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提高工会再就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证比率,年内各市地工会所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证率要达到50%。 13、协助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特别关注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加强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体系建设。 14、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企业建立规范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与正常增长机制。推动政府适时合理调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并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欠薪治理工作。 15、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继续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开展全省“十大农民工标兵”创建评选活动。 16、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六一扶困助学”等帮扶活动。 17、紧紧围绕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以煤矿、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深化创建“平安龙煤”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群策群力提高我省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五、强基固本,创新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 18、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坚持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奖惩通报制度,挖掘潜力,努力实现建会率大幅度增长。大力推进街道、乡镇总工会建设,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增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会员意识。 19、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意见》,积极开展贯彻《条例》试点工作和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修订《黑龙江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暂行)》,搞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复查验收。 20、大力推进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强工会主席同级副职配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足额划拨和工会组建工作完成目标这三大硬件建设,开展对达标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21、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各级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认真落实《2006-2010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探索工会干部管理体制改革。 22、强化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按照全总统一部署,搞好第六次全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23、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24、搞好工会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05]9号)精神,积极推进委托税务机关代收经费的工作。加强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努力保持工会经费收入稳定增长。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拓宽经费审查监督和资产审查审计的领域,提升审查审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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