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召开第二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会上,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授予高科等100名同志“哈尔滨市第二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除了荣誉之外,这些获评劳模的农民工还能得到哈尔滨市将为其办理城市户口等18项优惠政策。
这是哈尔滨市第二次表彰农民工劳动模范。在全国,农民工入选劳动模范的新闻时有发生,但以农民工为对象进行专门的劳模评选,在全国还是极其罕见。而这只是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爱农民工、为农民工维权的一个缩影。
各级领导重视身体力行
本届表彰大会得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代表市委、市政府在表彰大会上强调,近年来,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万农民工活跃在哈尔滨市的各个行业,他们为哈尔滨市创造着物质和精神财富。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只有充分集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群众的聪明才智,激发广大劳动群众的潜能,才能扎实有效地做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创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新局面。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农民工培训和公共服务保障,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协调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好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哈尔滨市各级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关爱越来越多。杜宇新曾两次在相关座谈会上强调,城市人不能歧视农民工,今天的城市人如果往前推三代,很多都是农民,怎么能歧视农民工呢?每逢除夕之夜,市领导都会带领市总工会班子成员,与来自哈尔滨市建筑、环卫、机械加工、餐饮业等工作岗位的农民工代表一起话家常、包饺子共度除夕,并为农民工朋友送去了装满春联、饺子、糖果和蚕丝被的年货大礼包。
据调查,目前在哈尔滨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共有100万人,其中,由本市就地转移的农民工54万人;外市来哈的农民工46万人,主要来自湖北、安徽、河南、四川等南方省份,以及省内各市、县。其行业分布大体为:建筑业占30%,制造业占25%,批发零售业占20%,商贸服务业占25%.
据哈尔滨市总工会的调查,农民工比较关心的是自身权益实现问题,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就业问题,占32.5%,其次为医疗占30.4%,社会保障占29.2%,子女入学占20.3%,再次为城市户籍、生产安全、分配不公、住房等问题。调查显示,农民工最希望在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占39.6%,其次为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分别占29.0%、12.7%、6.8%.
对这些现实问题,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市长张效廉,市委副书记王颖都曾亲自批示和指示,要求各方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问题。为落实好领导的批示,哈尔滨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曲磊多次召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带队赴外地考察农民工维权工作。在学习、考察、调研和反复征求市直19个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的设想。目前,统筹全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哈尔滨市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业已成立,《哈尔滨市关于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
政策频出台机制更健全
近年来,哈尔滨市总工会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哈尔滨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建立和完善了为农民工维权的机制。
针对广大农民工的合理诉求,哈尔滨市总工会一方面充分发挥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工会代表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工权益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向党委政府汇报通报、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废止对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法规和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推进有关农民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近年来,哈尔滨市总工会先后参与制定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进城务工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哈尔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等有关农民工工资、用工、合同、安全、医疗、保险、教育等政策规定16项。参与制定的《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首次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与制定的《哈尔滨市失业和就业登记管理办法》将农民工纳入了失业登记范围。
为保证农民工参与社会事务和企业民主管理,哈尔滨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组织和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对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在职代会中的比例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积极推荐了曹国富、尚国彬等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代表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委员。在全市劳模评选中扩大了农民工劳模的评选比例。2007年,隆重召开了哈尔滨市首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对100名来哈尔滨市务工的农民工授予了“哈尔滨市农民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如此大规模地专门在农民工队伍中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在全国尚属首家,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同时,积极落实农民工劳动模范的相关待遇,被评选的农民工劳模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省十大杰出农民工等荣誉称号,还有人被推荐为省人大代表、当选为市政协委员,被授予全市职业道德标兵。此外,还有15名农民工劳模本人及家属户籍落入哈市。
哈尔滨市总工会还狠抓机制,确保农民工维权的经常化、制度化。一是工作保证机制。2006年初,成立了农民工维权领导小组,市总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组建了全国城市工会的第一个农民工维权工作办公室,作为独立部门,选派3名得力干部,专门从事维权的具体工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建立起统一领导的、各相关部门相依托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有效地把农民工问题的发现与问题的解决对接起来,进而提高了调处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的能力,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加大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力度。利用政府提供的225个公益岗位,在全市的200个社区建立了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网络。成立了市总劳动争议仲裁庭和劳动法律监督支队,组建了2100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建筑企业工资规范管理,实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市410个建筑工程项目收取保证金1.19亿元,对550户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41万元。三是“两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劳动法律监察“两权结合、两权联动”的实现形式,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帮农民工追讨工资、征缴养老金、签订双合同系列维权行动。补签劳动合同4万份,签订劳动合同127万份,补缴社会保险692.7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36.3万元,为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272.3万元。四是信息收集、监测、预警机制。在畅通12351维权热线,开通维权网站,设立市、区(县)两级信访接待室的基础上,又在乡镇、街道工会建立了维权信息点,在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与市长热线电话、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信息处理的联动机制。通过信息网络,就接待和处理各类农民工来访10389件,预防和制止越级访、群体访事件11起。五是制度约束机制。建立了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会农民工维权工作。六是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团、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和城区、乡镇、街道、社区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切实加大了劳动争议调处力度。
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近年来,哈尔滨市总工会提出,要当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力度,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一是注重源头,在农民工输出地组建村级工会。为了解决农民工进城后工作分散、流动性强、维权难度大的问题,市总工会从农民工输出地村级抓起,组建村级工会组织,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农民工后顾之忧。二是突出重点,在农民工集中行业、企业组建工会。根据哈尔滨市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商服、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各级工会以此为重点,依法组建工会。同时,探索建立了建设工会、财贸工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产业工会联合会,扩大了工会工作的范围,做到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工会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跨企业、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开放格局。三是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吸纳农民工入会。各级工会坚持从实际出发,突破单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以及楼宇工会、市场工会、项目工会等方式,把大量分散、流动的农民工,通过灵活的方式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同时,简化入会程序,做到农民工凭居民身份证就可加入工会,实行“一次入会,务工通用,持证流动,进出登记”的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会籍管理。经过各级工会组织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共有40万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
哈尔滨市总工会将继续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更加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工人阶级意识。在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工作新格局。在组建模式上,改变传统的依托单位建会的单一组建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和劳动隶属关系,通过户口所在地组建源头工会,跨地方组建联合工会,在劳务市场组建工会,依托建筑施工单位组建工会,在社区、村委会组建工会,组建行业工会或区域联合工会,依托用工单位发展农民工入会等不同形式将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
全方位为百万农民工维权
近年来,哈尔滨市总工会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工资、保险、劳动保护等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一是抓劳动合同,在全市开展了“帮您签订双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行动,为近20万农民工签订或补签了劳动合同。二是抓保障工资收入,积极推动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开展“帮您讨工资”行动,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4000余万元。三是抓安全,在“农民工防暑平安度夏”活动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158次,发放慰问款物146万元,有效保证了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与此同时,哈尔滨市总工会实施就业援助行动。一是开展技能培训,利用职工大学、各级帮扶中心和职工夜校,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下乡培训,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技能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由政府拨付,享受免费培训。已培训农民工15200余人。二是利用工会的劳动力大市场设立农民工招聘处,定期举办农民工招聘大集,与农委、劳动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招聘周,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目前已安置农民工5万余名。三是组织农民工劳务输出。各级工会协助政府把组织农民工入会与开展劳务输出结合起来,积极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服务。市政府专门出台鼓励农民工出国打工的政策,农民工出国打工可通过贷款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到目前,哈尔滨市已输出农村劳动力120万,其中向韩、日、俄等国输出农民工近15万人次。
开展困难救助行动。市总工会向全社会做出了:“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找工会”、“过不去年找工会”、“找不到工作找工会”、“有特殊困难找工会”的郑重承诺。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连续三年每年拨付专项资金20万元,专门用于“两节”期间为农民工送温暖活动,每年“两节”期间走访农民工6000余户。各级帮扶中心还对困难农民工发放救助金130多万元,为3200余名农民工提供了救助。二是开展平安返乡行动。协调铁路部门,建立购票渠道,为5500余名农民工购买车票提供了帮助。同时,对没有回家的农民工,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准备100张床位,为450名有困难的农民工免费提供了临时住宿。
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家长只需出具《会员证》、《暂住证》,由在哈暂住地区教育局就近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妥善安排。减免费用实施助学,对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允许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目前在市区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5万余名,全部享受到了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工正学会用脚投票。正是好的务工环境,才留住了百万农民工。一个百万农民工与一个大都市相依相伴、共生共荣的风景,将继续在哈尔滨上演。
(责任编辑:创争网 曾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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