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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7-28 (阅读次数:

洛     阳      市     总    工    会
洛阳市精 神文明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  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员会
洛     阳    市    教      育     局
洛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文件
洛     阳     市     人     事    局
洛  阳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 阳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洛工文[2004]17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洛阳市总工会与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重要意义

    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三个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国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开展“创争”活动,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反映了职工群众学习发展的迫切愿望,代表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各有关部门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面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围绕市委“工业强市”的奋斗目标,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加强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争”活动,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知识职工,不断推进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广大职工中深入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通过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
    2、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构筑职工学习平台。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组织以及不同层面职工群众的特点,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学校、职工学校、培训机构、职工之家等阵地,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寓教育于活动中,为职工学习创造条件,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加。要结合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借助各种形式和载体,科学规划,做好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要面向基层,立足班组,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重视、加强技能训练,激发、调支广大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提高对学习型组织的认识,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在开展活动时要有“提升学习能力,创新学习环境,形成学习组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习成长”等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学习型组织“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核心内容。通常建设学习型组织,努力实现四大转变:一是在观念上改变一纸文凭定终身的旧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全新理念;二是在学习内容上,要向提升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全方位的获取新知识、新技能转变;三是要从“缺什么、补什么”的被动学习方式,向“一专多能、一岗多证”的超前跨岗,提升综合素质、改变心智模式转变;四是在学习方式上,要从分散的个体学习,向有组织、有目标、有要求、有成效的互助式团队学习转变,形成“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
    4、继续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读书自学是创建学习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职工获取知识、提高技能、增长才干的主要途径。要在新形式下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的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的载体,拓宽读书自学活动的瓴域,将读书自学与职工素质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职工学习、掌握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劳动技能、岗位技能。要创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更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引导职工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已,在竞争中提高自已,在奋斗中充实自已。
    5、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要进一步整合包括工会培训资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的力度,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学习和发展需求。要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创新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基层工会组织也要在广泛动员和引导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的同时,力所能及、拾遗补缺地组织开办各种适应性、实用型短期培训,为广大职工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发挥作用。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成立由市总工会与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单位主管领导组成的“创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日常工作。将原“洛阳市职工自学成才评审委员会”更名为“洛阳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上述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的评审认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总署,扎实推进。广大职工是开展“创争”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创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建设学习型班组上,努力为职工学习构筑平台,创造优良的成境。
    2、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范畴。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推支和督促本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制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工会要加大源头参与管理的力度,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阵地建设、经费使用,到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努力实现全程参与。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要把“创争”活动与争当“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竞争能力。
    3、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年底将选取出一批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创建经验,并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形成地区、行业分布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要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4、建立“创争”活动的运行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创争”活动持久、规范、制度化地进行下去,必须建立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创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以及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洛阳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将每年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10个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1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市总工会将分别颂发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各县(市)区、各企业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和必要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发挥优势,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各县(市)区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及工商联都要重视“创争”活动,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要将“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措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切实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估,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广泛开展适应市场和职工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成人教育师资培养体系;要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着力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行职工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创造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的人才成长良好外部条件,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群众精神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6、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职责。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好。各级工会要建设学习工会,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作好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附件:1、“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2、洛阳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洛阳市总工会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洛阳市人事局
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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