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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湖北工会叫响“重心下移”口号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王四新 发布时间:2007-11-22 (阅读次数:

    本报讯  “2008年省总将从工会经费中拿出168万元代订有关工人报刊,赠送给全省1221个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农民工、先模人物以及有关党政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切实减轻基层工会负担。”日前,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国庆郑重宣布了这一消息。而这,只是湖北工会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着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例。

    近年来,湖北工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会工作,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会干部的素质,增强了基层工会的活力。

    湖北大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明确规定要选好配强工会主席,县级总工会主席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目前全省102个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全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战斗力,省总积极开展创建示范乡镇(街道)工会活动;要求在经济较为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配备一名专职工会干部;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路子,目前活跃在各乡镇的500名工会协理员初步缓解了工作力量不够的紧张局面。

    为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不够的问题,省总按街道工会每年5000元,镇工会每年4000元和乡工会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仅此一项,省总每年就要拿出约500万元资金。

    为加强对县级工会工作的指导,省总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市、区)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先进县(市、区)工会工作竞赛标准》,对县级工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考评标准进行了量和质的规定。

    不仅如此,湖北省总还加大了对县级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划拨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等办法,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针对部分县(市)经济不发达,县(市)总工会经费收入没有可靠来源的实际情况,努力将工会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全省有30%的县(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工资全额或差额纳入了财政预算。另外,每年重点扶持10个经费收缴较好的县(市)工会,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建设项目专项补助;对贫困县(市),按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对国家西部开发地区的县(市),按每年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湖北省总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基层工会组织没有活力,工会组织的战斗力将大打折扣。近年来,湖北省工会组织叫响服务基层口号,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党政满意、职工欢迎的群众组织。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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