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同时,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今日又出台两项高技能人才待遇的规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队伍成长的氛围。 一是可适当推迟高技能人才退休年龄。宁夏根据生产工作一线干技能人才奇缺成为经济建设“瓶颈”、而大多数高技能人才又退而不休,依然被返聘活跃在生产工作一线岗位的实际情况,出台新规定,对用人单位生产服务工作等一线需要、掌握专门知识技术技能、具备高级技师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适当推迟退休年龄,但延长最多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在政策规定上有利于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防止“绝技”失传。调整改善部分规章制度不适宜生产力发展的状况。 二是高技能人才可享受知识分子待遇。宁夏新进出台的《进一步落实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参加自治区保障部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发放及调整,可以比照知识分子中级与高级人员退休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07年5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以按照新规定新办法,享受知识分子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重新计算发放养老金。但不予补发。 这两项优惠正促将使全自治区34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受益,极大地激发了产业工人学文化学业务学技术学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技能型人才队伍的成长。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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